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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F3签证

通知, 邀请人们!

 

《蒙古签证条例》第4.4条“签证机关可以不经许可签发一到两次此类入境签证,最长90天。”

 

如蒙古国公民出生外国公民申请签证,应提交下列文件:

 

▪ 邀请公民的请求(被邀请公民的签证签发地点,在蒙古停留的时间和目的的详细信息)

▪ 邀请人的邀请函及文件复印件

▪  出生证明和收养证明以及推荐信等证据必须附有官方翻译

▪  护照和提护照证件文件

▪  印花费

▪ 申请表(网站)

 

通知

 

▪  拒绝审查合法的签证申请.

▪  签证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

▪  临时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21日内,按照签证类别向主管外国国籍的国家行政机关颁发居留许可。

▪  如果您在但年180 天的临时访客,您必须获得居留许可。

▪  如果证明文件是伪造、虚假申报或通过虚假申报获得签证的,可以在180天内重新提交申请,如果因其他原因被拒绝,则可以在30天内重新提交申请

 

解决时间:


普通 - 5天工作时间
急事 - 3天工作时间

 

印花费:

收到账号:(Голомт банк: 1320000052)

收到账户名:"Гадаадын иргэн, ХГазар"

交易内容:Визийн Зөвшөөрөл 1 хүн 2500₮
普通:2500蒙图
急事 :5000蒙图

 

签发签证办公

蒙古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外交使团或蒙古国过境点

 

如果您申请签证,您可以向移民局办公室申请。

 

申请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