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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F3签证
通知, 邀请人们!
《蒙古签证条例》第4.4条“签证机关可以不经许可签发一到两次此类入境签证,最长90天。”
如蒙古国公民出生外国公民申请签证,应提交下列文件:
▪ 邀请公民的请求(被邀请公民的签证签发地点,在蒙古停留的时间和目的的详细信息)
▪ 邀请人的邀请函及文件复印件
▪ 出生证明和收养证明以及推荐信等证据必须附有官方翻译
▪ 护照和提护照证件文件
▪ 印花费
▪ 申请表(网站)
通知
▪ 拒绝审查合法的签证申请.
▪ 签证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
▪ 临时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21日内,按照签证类别向主管外国国籍的国家行政机关颁发居留许可。
▪ 如果您在但年180 天的临时访客,您必须获得居留许可。
▪ 如果证明文件是伪造、虚假申报或通过虚假申报获得签证的,可以在180天内重新提交申请,如果因其他原因被拒绝,则可以在30天内重新提交申请
解决时间:
普通 - 5天工作时间
急事 - 3天工作时间
印花费:
收到账号:(Голомт банк: 1320000052)
收到账户名:"Гадаадын иргэн, ХГазар"
交易内容:Визийн Зөвшөөрөл 1 хүн 2500₮
普通:2500蒙图
急事 :5000蒙图
签发签证办公
蒙古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外交使团或蒙古国过境点
如果您申请签证,您可以向移民局办公室申请。
申请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