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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B1-1居留许可

所需材料清单

 

▪ 邀请商业实体和组织的请求(该组织的活动详情、要求和在蒙古雇用外国人的期限)
▪ 携带正式签证申请的原件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
▪ 所在的地方总督居住证
▪ 护照原件和护照更换文件,复印件(护照有效期至少180天)
▪ 其他所需文件(纳税证明、社会保险缴款证明等)
▪ 请求组织的员工的工作场所证件和凭据
▪ 印花费收据
▪ 申请表

通知

 

▪ “亲属”是指有外国人的配偶、子女(18 岁以下)、伴侣、父母、祖父母和证人的外国公民。

▪ 从蒙古国来之日起 21 天内提出申请

▪ 首次在蒙古国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必须亲自到移民局办理非重叠实物数据(指纹、照片)登记
▪ 居留许可是在基本 B1 类别公民期间签发的
▪ 外国公民必须向公民办公室提交申请居留许可的纸质文件。
▪ 外国人因公或因私申请居留许可,必要时必须进行体检
▪ 如果拒绝签发居留许可,请在 90 天后重新申请

 

解决时间

 

普通- 工作时间5天
急事- 工作时间3天
 
印花费

收账名为 : "Гадаадын иргэн, ХГазар"
收账账号为: (GOLOMT BANK: 1320000052)
交易价值 : 居留许可证一人
普通服务 -135.000₮

急事服务 - 255.000₮

 

居留许可证件

收账名为 :"АВЕРС СЕКЬЮРИТИ ХХК"
收账账号为 : (GOLOMT BANK-2205140728)
交易价值 : 居留许可证一人 21000蒙图

 

总共
普通服务 156.000蒙图

急事服务 276.000蒙图

 

访问公司
蒙古国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