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     申请F3-1签证 (91天以上)

申请F3-1签证

拟邀请材料清单

 

▪ 邀请企业或组织的申请(该组织的活动详情 ,被邀请公民在蒙古国停留的时间、签证签发地)

▪ 邀请人证件复印件

▪ 基本 H1 公民的护照与复印件

▪ 家属护照及有效证件复印件(护照有效期至少剩180天)

▪ 结婚、出生、收养证明等(与官方翻译一并提供)

▪ 印花费收据

▪ 申请表 (电子)

通知

 

▪ “亲属”是指有外国人的配偶、子女(18 岁以下)、伴侣、父母、祖父母和证人的外国公民。

▪ 如果拒绝签发签证许可,会以邮件回复结果。

▪ 签证许可自签发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

▪ 临时外国访客必须在入境之日起 21天内从负责外国人问题的国家行政机关申请符合自己签证类别的居留许可。

▪ 如果被发现提供了伪造、虚假证件或通过虚假申报获得了签证,可以在180天后重新提交申请。如果是因其他原因被拒,则可以在30天后重新提交申请。

 

解决时间


普通 : 工作时间5天
急事 : 工作时间3天

 

印花费收据

"收账账号为: (GOLOMT BANK: 1320000052)

收账名为; "Гадаадын иргэн, ХГазар"

交易内容 : Визийн Зөвшөөрөл 1 хүн 2500₮
普通服务 2500蒙图
急事 : 5000蒙图

 

访问地点

蒙古国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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