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 申请 G-1签证 (90天)
申请 G-1签证 (90天)
对邀请人通知
拟邀请材料清单
▪ 邀请公民的请求(详细说明被邀请公民的签证签发地点、在蒙古停留的时间和目的)
▪ 邀请文件复印件
▪ 基本G 护照复印件
▪ 外国护照复印件和护照更换文件(有效期至少 180 天)
▪ 结婚证明、出生证明、收养证明、推荐信等,并附有官方翻译
▪ 其他需要签证
▪ 印花费收据
▪ 申请表(电子版)
通知
▪ “亲属”是指外国公民的配偶、子女(18岁以下)、伴侣、父母、祖父母和持有身份证明的外国人。
▪ 如果在审查签证申请后拒绝签发签证申请,回复将发送到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
▪ 临时外国人必须在入境之日起 21 天内按照签证类别向负责外国人的国家行政机关签发居留许可。
▪ 如您有临时旅客当年180天的外国人必须申请居留许可。
▪ 如发现文件是伪造、虚假或虚假取得的,可在180 天后重新申请签证,如因其他原因被拒绝,可在30 天后重新申请。
解决时间
普通 : 工作时间5天
急事 : 工作时间3天
印花费收据
收账账号为: (GOLOMT BANK: 1320000052)
收账名为; "Гадаадын иргэн, ХГазар"
交易内容 : Визийн Зөвшөөрөл 1 хүн 2500₮
普通服务 2500蒙图
急事 : 5000蒙图
访问地点
蒙古国移民局
网站服务